来源: 日期:2023-10-20点击:
西北工业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建设项目集中采购供应商已经确定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3天,如果供货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,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异议材料应当包括:异议事项、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、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电话,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、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联系人:杨老师
联系电话:88431768
生态环境学院
2023年10月20日
上一篇:生态环境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复试工作方案
下一篇:生态环境学院设备与服务集中采购资格预审结果公告
西北工业大学 >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>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>
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数字化大楼B118 邮编:710129
版权所有 © 西北工业大学 ICP备案号 陕ICP备05010979